中华民国军政府闽都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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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中华民国军政府闽都督府
1911年—1912年
中华民国军政府闽都督府控制下的福建
中华民国军政府闽都督府控制下的福建
首都福州
常用语言官话闽东语闽南语闽北语闽中语莆仙语邵将语客家语赣语吴语畲话
政府军政府
都督 
• 1911年11月13日—1912年7月12日
孙道仁
立法机构福建谘议局
历史 
1911年11月8日—10日
• 建立
1911年11月11日
• 改组为福建省政府
1912年7月12日
货币福建通宝
中华元宝
中華民國金幣券
清朝貨幣
前身
继承
大清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

中华民国军政府闽都督府(1911年11月11日—1912年7月12日),又称福建都督府福建军政府,是辛亥革命后于福建短暂存在的一个政权。都督孙道仁[1]

历史[编辑]

宣统三年九月十一(1911年11月1日),福建革命党人开始筹划组建军政府,计划推举福建提督孙道仁为都督,中国同盟会成员彭寿松为参事会会长。福宁泉州漳州兴化等府、县先后归附。九月十六(11月6日),彭寿松往台江会见孙道仁,孙道仁决定率部反正。九月十八(11月8日)晚,孙道仁率福建新军陆军暂编第十镇)起义。九月十九(11月9日),闽浙总督松寿吞金自尽。九月二十(11月10日),福州将军朴寿被革命军毙于于山观音阁丹井旁,旗兵全部向革命军投降,福州光复,福建独立。九月廿一(11月11日),中华民国军政府闽都督府成立。九月廿三(11月13日),孙道仁正式就任都督,郑祖荫代表同盟会授予孙道仁“中华军政府闽都督之印”[2]。十一月初三(12月22日),孙道仁等人致电陈其美,主张废除共和。孙道仁任都督后,发布一系列政令,其中有一条是“不发纸币,维持金融稳定”,为此发行“福建通宝[3]

福建通宝

1912年(民国元年)1月2日,南京临时政府通令各省纪年一律改用阳历福建省奉令执行。7月12日,大总统袁世凯正式任命孙道仁为福建都督,同时改组中华民国军政府闽都督府[4]

编制[编辑]

根据起义后制定的福建《都督府大纲》的规定,都督府以都督为首长,都督府置政务院、参谋部、司令部,属官有参议官、秘书官、参事官等。政务院由临时总长一人、副长二人和各部部长组成。政务院分设八部:即民政部(分地方科、土木科、卫生科、实业科)、外交部(院议决定暂不分科)、财政部(分会计科、税榷科、田赋科、理财科、公债科、盐政处)、军务部(分军事科、人事科、军需科、经理科、执法科、医务科)、司法部(分总务科、民刑科、典狱科)、教育部(分专门科、普通科)、交通部(分邮政科、电政科、航业科、路政科)、警务部(分司法科、行政科、消防科、侦探科)。政务院并有直辖局,计有叙官局、法制局、印铸局、统计局,每局设局长、副局长各一人;还有《都督府大纲》中未列入的船政、公债二局。船政局亦置正副局长,公债局唯设总理一人。参谋部设部长、副部长,分置外事、运筹、调查、测绘四科。司令部有总长一人,《都督府大纲》中未规定其编制。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福建都督府曾呈送根据《都督府大纲》的编制(都督府主要职官的请委名单见《临时政府公报》第五、六两号),旋内务部认为“共组织名称显然于国内独立成一政府,”临时大总统孙文即据此命令公报局声明取消(见《临时政府公报》第十号)。此时福建都督府的请委名单没有被批准,是由于临时政府不同意这种类似中央政府的都督府组织法规[5]

参考文献[编辑]

  1. ^ 福建史论探:纪念朱维幹教授论文集. [2023-07-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22). 
  2. ^ 福建辛亥革命及福建北伐军. [2023-07-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23). 
  3. ^ 辛亥革命纪念币“福建通宝”
  4. ^ 大事记. [2023-07-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26). 
  5. ^ 福建都督府. [2023-07-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