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呈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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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呈秀(1571年—1627年),尚书直隶蓟州(今天津市薊州區)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编辑]

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登癸丑科进士,歴监察御史。天啟初年,巡按淮、揚,任職期間贓私狼籍,官聲極差,并被東林黨人拒絕接納他加入[1]。天啟四年九月,時任左都御使的東林黨人高攀龍以崔呈秀貪污舞弊而彈劾他,吏部尚書趙南星則計劃把他流放邊疆,崔呈秀震駭大驚,於是他決定投靠內廷的權宦魏忠賢,魏忠賢則以中旨宣佈呈秀被誣,最終復其官職,此後崔呈秀一直為魏忠賢之死黨[2]

後來,崔呈秀依靠魏忠賢而官至兵部尚書,見魏忠賢便“直呼為親父”,時人列為天启朝“五虎”之一。他勸魏忠賢定《三朝要典》,盡除東林黨人和其他反對閹黨的正直士大夫,明人朱長祚玉鏡新譚》說“崔呈秀結交逆璫,殘害多人,其不忠不孝如梟獍,其殘害忠良如豺狼,其貪婪淫穢如狗彘”[3]崇禎初年(1628年)魏黨败,崔呈秀於薊州梟首示眾[4],家產亦被朝廷抄沒[5]

亲属[编辑]

弟崔凝秀,官浙江总兵。

子崔铎,中顺天乡试,後革除,充军;崔镗,袭锦衣卫指挥使,後革除,因年幼获释;崔钥,袭锦衣卫指挥佥事,後革除,因年幼获释。

註釋[编辑]

  1. ^ 《明史列傳第一百九十四 閹黨》:「崔呈秀,薊州人。萬曆四十一年進士。授行人。天啟初,擢御史,巡按淮、揚。卑汙狡獪,不修士行。見東林勢方盛,將出都,力薦李三才,求入其黨,東林拒不納。在淮、揚,贓私狼籍。」
  2. ^ 《明史列傳第一百九十四 閹黨》:「四年九月還朝,高攀龍為都御史,盡發其貪污狀。吏部尚書趙南星議戍之,詔革職候勘。呈秀大窘,夜走魏忠賢所,叩頭乞哀,言攀龍、南星皆東林,挾私排陷,復叩頭涕泣,乞為養子。當是時,忠賢為廷臣交攻,憤甚,方思得外廷為助。涿州人馮銓,少年官侍從家居,與熊廷弼有隙,遺書魏良卿勸興大獄。忠賢冀假事端傾陷諸害己者,得呈秀,恨相見晚,遂用為腹心,日與計畫。明年正月,給事中李恒茂為呈秀訟冤。中旨即言呈秀被誣,復其官。」
  3. ^ ·計六奇,《明季北略》(卷3):十月,上神明默操,宣州捷之,犹叙功加荫宁国公魏良卿、安平伯魏鹏,铁券成,犹命给之,既而杨维垣疏崔呈秀,借厂臣行私。乞正两观之诛,主事陆澄源亦参崔呈秀,夺情为安,忍于无亲。御史贾维春亦参崔呈秀,说事卖官,娶娼宣淫,但知有官,不知有母。三纲废弛,人禽不辨,方有旨令回籍守制。
  4. ^ ·計六奇,《明季北略》(卷3):时崔呈秀在苏州,一闭目即见受刑诸臣,忽报会勘,知不免。与宠妾萧灵犀,痛饮自缢。五十七岁矣。灵犀亦伏剑死。家赀籍没,呈秀斩首。史载呈秀自缢在十月初四日,或奉旨斩于蓟州,在十二月也。锺秀弟凝秀,浙江总兵,子铎文,仅五篇即中。
  5. ^ 《崇禎長編》:「壬午。直隸廵按卓邁疏報,籍沒崔呈秀資產銀七萬一千二百四十七兩五錢、金三百四十三兩二錢、箱櫃三百零七件、書箱十三隻、房二十六所、討七百四十九間、田三百三十六頃。蓋先期隱慝,所籍僅十之一。」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三百〇六》,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