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死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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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越南,死刑是一种合法的刑法。不过,死刑只对犯下重罪的犯人适用。根据越南法律,死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孕妇,以及犯罪时孩子年龄低于36个月的妇女。上述人群的死刑会被减为终身监禁[1]。
越南刑法中其中在26项条款中把死刑规定为了一种可选用的刑罚。2011年前,死刑是由一个由七名警察组成的行刑队执行的枪决。在执行时,死刑犯会被绑到柱子上并被蒙上双眼。2011年11月,在越南国会通过了刑事判决执行法后,死刑的执行方式被改为了注射死刑(根据上述法令的59(1)款)[2][3]。
参考[编辑]
- ^ Penal Code (No. 15/1999/QH10). Ministry of Justice. [10 October 20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02).
- ^ Firing squad replaced by lethal injection. Viet Nam News. [10 October 20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5-25).
- ^ No: 53/2010/QH12 - Execution of criminal judgments. Misistry of Justice. [11 October 2011].[失效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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