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林浩特機場(IATA代碼:XIL;ICAO代碼:ZBXH)是一個位於中國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錫林浩特市的民航機場。目前總占地約181.45公頃,包括場區內178.01公頃,場區外3.44公頃。距市中心約15公里,由內蒙古錫林浩特市民航機場有限責任公司進行經營管理工作。
- 錫林浩特機場始建於1958年8月,同年10月1日正式開航,為土質跑道[1]。
- 1992年7月遷建到錫林浩特市西南9.5千米處現址,飛行區等級為3C。跑道長1800m,寬36m,站坪面積6000㎡,可起降BAE-146以下的中小機型。候機樓建築面積2268㎡,外觀呈蒙古包式穹廬型。
- 2001年7月,錫林浩特機場飛行區進行第一次擴建,並於2002年7月交付使用。擴建完成後,飛行區等級為4C。跑道延長加寬至2500×45m,站坪面積擴建至181×100m,站坪機位數為4C,可起降B737-300以下機型。
- 2006年8月,錫林浩特機場航站樓擴建工程開工建設,於2009年8月投入使用。新建航站樓建築面積為5847㎡,一層建築面為4147㎡,夾層建設面積為1700㎡;停車場面積5000㎡;動力中心工程為單層建築,建築面積為425㎡;場道及綠化工程面積為21142㎡,總占地面積為25677㎡。
- 2008年5月,錫林浩特機場飛行區進行第二次擴建,並於2008年12月交付使用。擴建完成後,飛行區等級為4C,但在飛行區平面尺寸上考慮了D類飛機的使用,可滿足B737-700/800/900及D類飛機的使用。跑道延長至2800m,並對原跑道進行混凝土蓋被;原站坪進行混凝土蓋被,並向南延長180.5m、寬120m,站坪機位數6C1D;同時對機場圍界、巡場路、二路供電等進行改造。
- 2008年10月20日對錫林浩特機場進行了校飛。2008年11月12日進行了行業驗收及B767-300機型試飛。
- 2019年12月9日,錫林浩特機場航站樓升級改造項目的初步設計正式獲得錫林郭勒盟發改委批覆,爭取地方財政撥款1607.45萬元總投資額,工程建設期限為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2]
- 2020年4月2日-4月3日中國商飛試飛中心黨委副書記黨春山一行赴錫林浩特機場,開展國產C919型飛機地面側風試驗實地調研及業務對接工作,錫林浩特機場被中國商飛選定為C919機型「地面側風」的試驗機場。[3]
- 2020年4月23日,中國商飛第二架C919(B-001C)轉場計劃在錫林浩特機場展開,5時50分由東營機場起飛,7時40分平穩降落錫林浩特機場,開展為期約1個月的「地面側風」等試飛工作。[4]
- 2020年5月24日,中國商飛第二架C919(B-001C)完成在錫林浩特機場的測試任務,轉場鄂爾多斯伊金霍洛國際機場。該機在錫林浩特機場測試期間完成所有側風試驗點76個,涉及發動機、APU、空調共3個系統,包括發動機進氣兼容性、APU進氣系統等6個MOC5試驗。[5]
- 2020年11月12日,中國商飛第二架C919(B-001C)由敦煌莫高國際機場轉場錫林浩特機場進行下一階段的測試,這也是該機時隔約7個月後再次前往錫林浩特機場進行測試。
- 2023年8月16日,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以內發改鐵航字(2023)1055號文件批覆了錫林浩特機場改擴建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二期工程總投資3.9億元,主要建設內容為:T3國內航站樓、航管樓、塔台及相關配套設施。[7]
- 2023年12月29日,錫林浩特機場年旅客吞吐量突破100萬人次,為該機場通航65年來首次並成為內蒙古自治區第七家百萬級機場。[8]
機場設施[編輯]
目前機場飛行區等級為4C級。擁有一條混凝土跑道,跑道方向是04/22,全長2800米。
航站樓[編輯]
機場原航站航管綜合樓建設於1992年,為三個直徑不同、相互連接的仿蒙古建築,分別為航站樓業務大廳、候機廳、航管用房、總建築面為2268㎡。目前,原航站航管綜合樓一部分作航管用房,其餘部分為貨運用房使用。
機場現狀航站樓位於原航站航管綜合樓南側,於2009年8月投入使用,航站樓建築面積為5847㎡,主體為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屋面選用大跨度鋼衍架。該航站樓為一層半前列式,全部為國內航班服務。航站樓一層為到達層及遠機位出發層,二層為近機位出發層。
機場交通[編輯]
公路連接[編輯]
機場巴士[編輯]
- 站點信息(僅供參考):錫林浩特機場→盟行政中心→文化活動中心→世紀嘉園→安順運輸公司→老鳳祥珠寶城→六桂福珠寶→民盛購物中心(草原公園)→香榭麗舍/汽車站→華夏人壽→白馬飯店→元和建國飯店
航空公司及航點[編輯]
參考資料[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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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同一組機場(以「、」隔開)表示位於同一地級行政區。 2.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民用航空事業的國家機構為 交通運輸部下屬的 中國民用航空局,香港、澳門機場不屬於中國民用航空局管理系統。 3. 機場名稱加粗者為 國務院批准設立的航空口岸,但航空口岸並不代表其為國際機場,參見: 機場分類。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宣稱擁有 台灣地區主權,並設 台灣省,但從未實際統治。台澎金馬地區目前仍於中華民國統治下,有關於中華民國實際管理的機場,參見: 台灣問題、 台灣機場。 5. 中華人民共和國宣稱擁有位於 西藏自治區境內的 藏南地區主權,但未實際統治。藏南地區目前仍於印度統治下,印度實際管理藏南地區中的3座民用機場,參見: 藏南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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