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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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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法
Spatial Planning Act
狀態:施行中
施行日期2016年5月1日
修正次數1
最新修正2020年4月21日
法規類別
行政
內政部
營建目
參考文獻
所有條文國土計畫法
沿革法規沿革

國土計畫法》是一部中華民國法律,主要目的是為了因應氣候變遷、追求國家永續發展,同時解決中華民國土地法零散及空間規劃體系常年存在的問題所制定。

內容[编辑]

國土計畫法是「國土計畫」的法源依據,透過以「國土計畫」取代「區域計畫」的形式,將過往相互獨立的都市計畫、區域計畫及國家公園計畫等空間規劃進行系統性整合,試圖解決過去區域計畫下非都市土地開發管制不力、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與使用地之複雜管理方式等問題。

國土計畫法依據保育及管理的需要,將土地劃作四大功能分區[1]

  1. 國土保育地區:作為保育及保安之用(如國家公園)。
  2. 海洋資源地區:作為資源永續利用之用(如海洋保護區)。
  3. 農業發展地區:作為確保糧食安全之用(如農地)。
  4. 城鄉發展地區:作為集約發展與成長管理之用(如都市計畫區)。

修法期程[编辑]

  • 2020年2月20日,行政院會通過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於「經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情況下,得適時檢討變更各級國土計畫(15條);縣市國土計畫的擬訂及審議作業、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作業,也從「2年」改為「一定期限內完成」,引起環團質疑,恐有空白授權、開後門等疑慮。
  • 2020年4月9日,歷經近2個月爭論後,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了不納入最具爭議「國家重大建設計畫」部分,並明定縣市國土計畫的擬訂及審議作業延1年、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作業延2年[2]
  • 2024年2月20日,國土署表示,新制國土計畫法將於民國114年(2025年)施行,最晚在同年4月30日前完成公告[3]。不過,多數縣市均有無法如期提報國土功能分區圖的情形,對此,時任內政部部長林右昌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將「依法、照期程進行,也繼續努力」[4],行政院亦支持此一立場[5]。由在野黨執政的雲林[6]、苗栗[7]等縣市,則持續對此提出疑慮。苗栗縣長鍾東錦呼籲中央政府暫緩實施國土計畫法,主張「這是農業縣普遍心聲」[7]

參考資料[编辑]

  1. ^ 台南市政政府地政局網站,2021年12月9日刊登,〈國土功能分區分類〉,https://land.tainan.gov.tw/cp.aspx?n=32412
  2. ^ 陳佩君. 歷經近2個月爭議 國土計畫法初審過關「不處理爭議條文」. 台北市: 新頭殼newtalk. 2020-04-09 [2020-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11). 
  3. ^ 陳俊華. 張若瑤 , 编. 國土計畫新制明年上路 地方政府6月底前應將功能分區圖交內政部. 台北[市]. 中央社 CNA. 2024-02-20 (中文(臺灣)). 
  4. ^ 陳俊華. 蘇志宗 , 编. 林右昌:國土計畫法 依法照期程進行. 台北[市]. 中央社 CNA. 2024-03-20 (中文(臺灣)). 
  5. ^ 葉素萍. 林興盟 , 编. 政院:國土計畫依期程 縣市6月底提報功能分區圖. 台北[市]. 中央社 CNA. 2024-04-01 (中文(臺灣)). 
  6. ^ 姜宜菁. 謝雅竹 , 编. 國土計畫法114年上路 雲縣府將成立專案小組因應. 雲林縣. 中央社 CNA. 2024-05-23 (中文(臺灣)). 
  7. ^ 7.0 7.1 管瑞平. 張銘坤 , 编. 籲延後實施國土計畫法 鍾東錦:農業縣普遍心聲. 苗栗縣. 中央社 CNA. 2024-05-29 (中文(臺灣)). 

外部連結[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