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兆登
天啓四年(1624年)甲子科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登辛未科進士[1],礼部观政,接替李獻廷,擔任南直隶常州府宜興縣知縣,七年因民變去官[2]。由石確接任知縣。八年补太平府经历,九年升广东吴川县知县,十一年升刑部广东司主事,十三年升浙江司员外郎、贵州司郎中,出任大名府知府。
参考[编辑]
- 《宜興縣志》,寧楷,成文出版社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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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獻廷 |
南直隶常州府宜興縣知縣 崇禎年間 |
繼任: 石確 |
前任: 易震吉 |
明朝大名府知府 崇禎年間 |
繼任: 朱廷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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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啓四年(1624年)甲子科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登辛未科進士[1],礼部观政,接替李獻廷,擔任南直隶常州府宜興縣知縣,七年因民變去官[2]。由石確接任知縣。八年补太平府经历,九年升广东吴川县知县,十一年升刑部广东司主事,十三年升浙江司员外郎、贵州司郎中,出任大名府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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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獻廷 |
南直隶常州府宜興縣知縣 崇禎年間 |
繼任: 石確 |
前任: 易震吉 |
明朝大名府知府 崇禎年間 |
繼任: 朱廷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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