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民主選舉制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民主選舉制可以指:

  • 直接民主制(英語:Direct democracy),人類原始時代的民主政治,是一種全部人都必須參與的政治制度,但只能在人口稀少的國家實現。
  • 代議民主制(英語:Representative democracy),由選民選出該選區的代表,讓這些民意代表去參與政治的制度,這也是目前世界上適用範圍最廣的選舉制度。
  • 民主共和制(英語:Democratic republic),以美國為代表的的民主選舉制度,也是所有民主選舉制度的典型案例。
  • 君主立憲制(英語:Constitutional monarchy),以英國為代表的的民主選舉制度,特點是不廢除本國君主,但也不讓君主參與政治,是共和制和君主制的妥協。
  • 議會共和制(英語:parliamentary republic),不以總統、首相、國王、總理等為最高國家元首,而是以整個國家立法院為最高機構,是為「議會」。
  • 自由民主制(英語:Liberal democracy),以自由主義為核心價值的選舉制度,各個選舉層面都必須以自由主義為最大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