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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关注度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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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收录准则是针对组织、公司类条目的关注度参考指引,用于判断一个(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机构、公司、学校是否适合收录为一个单独条目。

然而,编者不应以本指引作为建立条目的唯一依据。即使符合条件,也不一定需要为其建立独立条目。

未满足本指引的条目,如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之要求,则仍可收录;两者皆未满足者,应当依照本指引及通用关注度的要求进行修改,如最终仍未能符合要求,或会被提请删除

政府部门

凡属于国家或地区[1]直属的政府机构或政府部门,于一般而言,皆具有关注度。

教育机构

各类学校的关注度收录标准如下:

  1. 凡可以以院校自身的名义独立地发出受院校所在地政府认可的学士学位或更高级别的资历证书的高等教育机构,于一般而言,皆具有关注度。
  2. 大学[2]均具备关注度,应予以收录。
  3. 公立高中[3]假定具备关注度,应予以收录。
  4. 初级中学[4]若有多名校友被中文维基百科收录传记条目,即可收录。
  5. 其他类别学校尚无共识,暂时适用通用关注度指引

注释

  1. ^ “地区”指非国家独立高度自治政治实体。
  2. ^ 由国家或地区直属的政府机构或教育部门主管的高等教育机构,包括公立/民办大学、独立学院。中国大陆省级及更高级别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和党校(行政学院)同样适用本条。
  3. ^ 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公立”包含官办民营,对应中国大陆之公立民营高中、香港之资助中学(不含直接资助中学)、台湾之代用国民中学等。
  4. ^ 含九年一贯制学校。